根据《关于遴选“十三五”营口市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市级骨干教师的通知》(营教发〔2016〕43号)及《关于对“十三五”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市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认定的通知》(营教发〔2017〕28号) 的精神,市教师进修学院对市级“十三五”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进行培训管理、考核,并经过校、县、市三级先后两轮专家评审,经营口市教育局党组研究决定确定张健等993名教师为“十三五”营口市市级骨干教师,现予以公示。
本公示发布后,如有不同意见,请在2021年1月11日前,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营口市教育局学前与高中教育科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要署真实姓名,信函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市教育局联系方式:0417—2998346。
通信地址:营口市新联大街东1号市教育局学前与高中教育科,邮编:115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