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培养与认定工作的通知》(营教办发〔2021〕73号)文件精神,按照教师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行政部门审核、市级审核认定的程序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经过市级专家组评审,经营口市教育局党组研究决定确定王贺等503名教师为营口市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现予以公示。
附件: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结果公示名单.docx
本公示发布后,如有不同意见,请在2021年12月16 日前,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营口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要署真实姓名,信函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营口市教育局联系方式:0417-2998344。
通信地址:营口市新联大街东1号营口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邮编:115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