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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强基计划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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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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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普通高中:

2023年高考强基计划试点高校和采用综合评价招生的高校将于近期陆续公布招生简章,启动强基计划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为做好2023年我市高考强基计划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报名工作,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落实。

一、加大宣传工作力度

强基计划也称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于2020年在有关高校开始实施,主要选拔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且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学生。重点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力学、基础医学、育种及历史、哲学、古文字学等相关专业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是指高校招生录取时,综合考量考生高考成绩、高校考核结论、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高校自身培养特色要求等多个维度的内容,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方式。综合评价招生是在高考改革的大背景下的一种创新招生方式,打破了唯高考成绩定终生的局面。综合平价定位于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的优秀学生,实行学科成绩、高考成绩以及面试三位一体的综合评价机,在体现高校办学特色、优势学科的同时也促进了高校的办学能力和竞争力。各普通高中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将强基计划和综合评价选拔对象、录取方式、试点院校范围、办学特色、报考方式、时间节点以及考生注意事项作为宣传的重点内容,引导动员具备条件的学生积极参与报名,拓宽升学渠道。

二、明确招录一般流程

(一)强基计划招录流程

2023年强基计划报考流程为(日程安排如有变动,请以高校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3月底至4月:各高校公布简章,学生网上报名;

6月:考生参加统一高考,考生确认;

6月25日前:各省(区、市)提供高考成绩;

6月26日前:高校确定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高校组织校考;

7月4日前:高校组织校考;

7月5日前:高校折算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二)综合评价招录流程

3月底:高校发布招生简章;

3月底-4月初:考生提交申请材料;

4月:高校审核考生材料;

4月底-5月中:公示通过初审名单;

6月:考生参加统一高考,考生确认;

6月中旬:高校复试;

6月下旬:填报志愿、高校录取、公示录取名单。

上述日程如有变动,以招生学校发布招生简章为准。

三、做好报考统计工作

各普通高中统计汇总本校报考参加强基计划和综合评价的学生名单,填写报名汇总表(见附件3、4),于2023年4月30日前将加盖学校公章的纸质版报送市教育局学前与高中教育科,电子版发送邮箱:gz2998346@sina.com 。

联系人:李继峰   2998346

附件:1.强基计划试点高校名单

2.2023年面向辽宁综合评价招生院校名单

3.强基计划报名汇总表

4.综合评价报名汇总表

营口市教育局

2023年3月21日

附件1:

强基计划试点高校名单

(共39所)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国防科技大学、东北大学、湖南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附件2:

2023年面向辽宁综合评价招生院校名单

(共6所)

昆山杜克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纽约大学、南方科技大学、上海科技大学、东北大学

注:以上学校名单由2022年高校招生简章整理得到,具体招生院校以高校2023年招生简章为准。

附件3:

2023年普通高中报名参加强基计划统计汇总表

学校名称:               (盖章)      填报人:

序号

姓名

班级

选科组合

报考学校

报考专业























































附件4:

2023年普通高中报名参加综合评价统计汇总表

学校名称:               (盖章)      填报人:

序号

姓名

班级

选科组合

报考学校

报考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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