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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市内考区考生须知

来源: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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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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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将于4月6日-14日进行。为做好今年的高考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所有参加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市内考区(含站前、西市和老边区)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二、体检项目

高考体检共有七个检查项目,包括:检验科(肝功能)、眼科、内科、外科、耳鼻喉科、口腔科、放射线科(DR)。

三、体检工作安排

1.应届考生

由营口市第五人民医院组织医生到校采血。采血及体检时间由各报名点通知考生。

2.社会考生

采血时间:4月8日7:00-9:00

体检时间:4月9日7:00-11:00

采血及体检地点:营口市第五人民医院(营口市西市区辽河大街西36号)急诊楼

确认时间及地点:4月9日15:00急诊楼一楼确认签字。

四、体检工作要求

1.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按时参加体检,特殊情况延期体检或无法参加特定项目检查,需向报名点提出申请,出具证明。

3.体检时,考生须听从医院导诊指令,不得拥挤。体检结束后,不得在体检区域内滞留。严禁无关人员和考生家长进入体检场所。

4.考生要自觉履行好个人防疫职责,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在不影响体检的情况下,须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

5.体检采血前一晚食物要尽量清淡,采血当日早晨须空腹。衣着尽量宽松。

6.不得佩戴隐形眼镜,不得携带手机参加高考体检,不得擅自拍照上传体检场所画面。

7.考生体检结束后,须按市招考办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确认签字。

8.考生认真阅读《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9.考生要如实填写即往病史,考生本人对既往病史或身体现状真实性负责。

10.体检费每生75元,应届考生交由学校,社会考生采血时交由五院财务。

11.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时,可在5月12日前到原报名点申请复检。申请复检考生须于5月13日前到市招考办填写《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复检申请表》。

咨询电话:2698022;联系人:李红、张宇

营口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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