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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教育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来源: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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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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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营口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工作需要,营口市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5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具体资格条件

符合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登记失业人员中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残疾人、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随军后无工作的现役军人配偶、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烈属、脱贫劳动力、农村低收入劳动力等条件之一。各岗位所需要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营口市教育局及直属学校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计划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7月5日

(二)报名地点

营口市教育局干部人事科(营口市新联大街东1号营口市人民政府6楼603室)

(三)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卓      咨询电话:2998332

(四)报名所需提供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需本市户口);

3.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其复印件:需完成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4.对应的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类型材料:

零就业家庭成员:零就业登记表。

低保户:低保证复印件。

残疾人:残疾证复印件。

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离婚证和离婚协议,判决书;丧偶提供死亡证明。户口本婚姻状况信息与实际情况匹配。未成年人户口本页复印件。

随军无工作现役军人配偶:随军材料、部队政治部门出具介绍信,结婚证,军官证等。

享受定期定量抚恤、烈属:提供相关材料。

5.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附件2);

6.彩色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7.无犯罪记录证明。

报名人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提供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1)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户籍所在地现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2)申请人用安卓系统手机下载安装“辽宁公安”APP,并根据系统提示,选择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无犯罪记录证明查询,并下载打印。

四、待遇条件

按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标准执行,并享受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待遇。

各岗位工作时间按相关机关事业单位规定执行,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年休假。如有政策调整,按照新标准执行。

注: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营口市教育局所有。

附件:1.2024年营口市教育局及直属学校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计划信息表

      2.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

营口市教育局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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