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重点群体就业援助政策,根据工作需要,经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营口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营口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后勤工作人员(公益性岗位)4人。
二、工作内容
办公区域保洁管理
日常清洁:负责办公区地面、桌面、门窗、走廊、卫生间等区域的日常清扫与消毒,确保环境整洁无异味。
垃圾处理:定时清理办公垃圾与可回收物,按规定分类投放,保持垃圾桶外观清洁。
专项清洁:定期对地毯、空调出风口等进行深度清洁与维护。
公共设施维护与报修
日常巡检:每日巡查办公区域的照明、水电、门窗、办公家具等设施,发现损坏及时记录。
简易维修:负责更换灯泡、维修桌椅松动、疏通下水道等简易维修工作。
报修跟进:对于无法自行处理的设施故障(如空调、电路主路等),及时联系专业维保单位,并全程跟进维修进度与验收。
会议服务辅助
会前准备:根据会议通知,提前布置会议室(桌椅摆放、桌签制作、横幅悬挂)。
会后整理:会议结束后,及时清理会议室卫生,归位桌椅,关闭电源设备,确保会议室随时可用。
综合后勤保障
安全巡查:配合安保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确保灭火器、应急灯等设施完好,排查安全隐患。
物资管理:严格遵照管理规范对各类物资实施标准化整理、分类归集与有序摆放,确保物资存放规整、管理有序,保障后勤物资管控工作规范高效开展。
三、报名范围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零就业家庭指城镇居民家庭成员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家庭。须满足以下条件:在同一家庭户口内,同时存在2名(含)以上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成员(家庭成员指民法典第1045条规定的“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下同)。
2.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3.登记失业人员中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
4.残疾人。
5.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
6.随军后无工作的现役军人配偶。
7.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
8.烈属。
9.连续失业1年以上且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介绍的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等相适应工作累计3次以上仍未能就业的人员。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15日至2026年7月19日;
2.报名地点:营口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营口市西市区金牛山大街西53号201室);
3.报名电话:0417-2698011;
4.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需本市户口)原件及复印件;
(3)《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需县区完成(社区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4)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需要提供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需要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孩子户口本首页原件及复印件)、随军后无工作的现役军人配偶(需要提供军官证、结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需要到政治处开具随军无工作证明);
(5)城镇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
(6)其他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录用资格,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待遇条件
按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标准执行,社保补贴养老、医疗、失业单位缴费部分。
工作时间按机关单位规定执行,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如有政策调整,按照新标准
注: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营口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所有。
营口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