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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2020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来源:营口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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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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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辽宁省2020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及营口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内防疫情扩散和外防疫情输入”等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参加 2020 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考生规定如下:

1.考生须考前连续14天在我省实际居住,不能离开辽宁。考生须持有“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防控行程卡”绿码,方能进入考点参加考试。为方便考生快速进入考点,考生本人可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实名制手机号登录“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防控行程卡”,生成最新信息后截屏,凭截屏信息进入考点。根据省疫情防控要求,不能完成扫码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2. 考生须每日进行身体健康监测,如实填写《辽宁省2020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招生考试考生体温测量表及安全考试承诺书》,签署安全考试承诺书,于考试当天入场时交给相关人员。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根据省疫情防控要求,不能提供《辽宁省2020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招生考试考生体温测量表及安全考试承诺书》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3.从境外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的考生,由属地安排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2次核酸检测,上述隔离期满且核酸检测为阴性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

4.考前如果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病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并立即报告本人所在学校或本单位负责人及报名所在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未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的考生,须携带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5.考生须及时关注本人考试所在市疫情防控要求,按相关要求做好疫情自查和防控措施。

6.由于疫情防控需要,考生须提前到达考试地点,考试当日早8:10分(午13::10分)开始进行入场验证。验证后须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分散进入考点和考场楼,进退考场、如厕时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生之间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生原则上应佩戴口罩参加考试。

     附件:辽宁省2020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招生考试考生体温测量表及安全考试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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