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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普通高考考试工作人员防疫须知

来源: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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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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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考试工作人员须接种新冠疫苗,考前72小时内须做核酸检测。

2. 考试工作人员所在单位在考前14天要对所有考试工作人员进行行动轨迹调查,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健康情况和健康监测表由所在单位负责管理,监测表留存备查。考前出现身体异常就诊治疗并及时上报诊治结果,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与考试工作。

3.考试工作人员必须执行防疫工作要求,所有进入考点的考试工作人员必须接受体温测量。接受体温测量时须有序进行,严格控制人员行进速度和间距。

考试工作人员考试当天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须经有关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依据专业评估建议,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工作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试工作人员不得承担考试工作。

4.普通考场监考员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隔离考场的监考员及工作人员需穿戴防护服做好防护。所有考生、监考员和工作人员必须随时做好手卫生,除工作需要外需保持1米以上距离。

5.监考员在考务办公室要有序交接考试材料,不得拥挤,做好防护,保持人员间距。

6.考试期间考生自述身体不适要求测量体温方可联系楼层监察员请示主考,不得随意问询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及是否测量体温。

7.监考人员安检前提示考生进行手部清洗或消毒处理。

8.监考员和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防疫基本技能和考点内突发事件处置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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