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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营口市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的补充通知

来源:营口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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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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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营口市下半年全国中小学


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通知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7]137号)和《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辽教发[2015]190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登录报名网站
  2017年9月5日至8日(17:00点止)报名者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www.ntce.cn)。
  二、考试时间
  2017年11月4日(周六)
  三、报名方式及流程
  笔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报地址为www.ntce.cn)的方式,分为三个环节:①网上注册报名;②网上审核确认;③网上缴费确认。
  1.笔试报名简易流程:
  考生从报名网站首页“网上报名(辽宁)”入口点击进入报名登录页面→注册取得登录密码(账号为本人身份证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笔试报名→选择考区→选择学段类别→选择科目→完成网上填报报名信息→等待网上审核→审核通过考生再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线支付考试费(完成笔试报名确认)→安全退出。  
  2.笔试报名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登录、第二步注册、第三步填报、第四步审核、第五步缴费。
  四、特别提示
  1.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所有考生报名前需要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照片(必须按照片要求上传)。
  3.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不要更换手机号码。
  4. 考生按规定在网上缴纳笔试考试费(收费标准为60元/科),缴纳考试费的时间为:2017年9月5日-10日。报名时不缴纳考试费用的考生,视为报名无效。
  5.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17年10月30日-11月4日在网上下载并打印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6. 如考生本人发现填报信息及考试科目有误,且已审核通过的考生,需要更改信息时,由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明或毕业证书原件,在2017年9月8日15:30前到市招考办自考科更改,市招考办留存复印件,同时打印更改信息表,由考生本人签字。
  详细内容见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www.lnzsks.com)非学历考试专栏。
  市招考咨询电话:0417-280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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