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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营口市高中阶段职普融通实施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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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出台背景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等文件精神,深化高中阶段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职普融通育人模式改革,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更加适合的教育模式,制定营口市高中阶段职普融通实施方案。

二、任务目标

1.推进职普融通育人模式。

2.探索综合高中发展模式。

3.深化职普融通改革。

三、遴选条件

营口地域内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符合以下条件的可自愿申请职普融通工作。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办学定位准确,发展思路清晰,制定和有效实施中长期改革发展规划。

2.建立起规范的教学管理、预算管理、学籍管理、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制度和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3.具有融通的办学基础、师资队伍等条件。普通高中学校无大班型,教师课程安排合理。

四、职普融通班政策保障

1.市教育局制定高中阶段职普融通招生计划,按照学生填报志愿与录取分数线进行录取。招生对象为本市参加当年中招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面向全市地域招生。

2.职普融通实验班学生入学,统一注册中等职业学校学籍,学制为三年。

3.职普融通实验班学生根据职普融通合作学校双方的约定进行职普分流。

4.学费按照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执行,由学生就读学校收取。

相关文件:

营口市高中阶段职普融通实施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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