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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关于加强残障儿童“送教上门”工作的提案》(第1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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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残障儿童“送教上门”工作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对于特殊教育非常重视,关于“送教上门”工作,现已经起草了《营口市教育局等4部门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的通知》,文件中关于适龄残疾儿童基础数据统计做了明确规定,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残疾数据不准确的问题。同时,近期各县(市)区教育局也会牵头成立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形成由教育、残联、心理、康复、社会工作等方面专家组成的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这些专家会对残障儿童的残障种类、程度进行评估,对该采取送教上门的儿童教育给予合理的建议。在保障送教上门的质量基础上,我们的送教上门服务遵循家庭自愿、协商一致、定期入户、量身定制、免费教育的原则,以上门送教服务为主,以社区教育和远程教育为辅。送教的具体内容包括康复训练、认知、语言交流、生活自理、学习能力、社会适应、家长指导等,送教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2020年辽宁省教育厅给予74万用于支持本地特殊教育发展的专项经费,我市将款项分别拨付给各特殊教育学校,并告知此次专项可以用于送教上门工作经费保障。另外,我地区送教上门的适龄残障儿童已经纳入学籍管理,并按照特殊教育政策足额拨付生均公用经费,我们会加大监管力度,指导县区制定出台特教学生生均公用经费的使用细则,统筹送教上门产生的交通、误餐等费用,给予相关教师补助费用,加强对送教上门的保障力度。

针对送教上门教师管理,我们加大对于送教教师的经费保障力度,按照文件中的内容给予出差补助,也会规范岗位职责和工作考评,组织负责送教的学校制定工作方案,建立科学的跟踪考评机制,在教师评优评先上鼓励学校给予送教教师一定的倾斜。

下一步,我们也会加强在普通学校开展随班就读工作措施,在有条件的学校建立试点学校,安排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对试点学校定期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和家长培训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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