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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校企合作的建议》的建议答复

发布时间:2022-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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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宏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校企合作的建议》中“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校企合作办学机制不健全、校企合作的双向流不交融、教学内容跟不上企业的技术、教学环境与工作环境相差大、双师型教师缺少真功夫”等问题已收悉,建议十分中肯。结合您的建议,我局将以问题为导向,加强政策保障,鼓励校企深度融合,提升双师型教师质量。具体答复如下:

一、推行激励措施强化专业课程设置

由政府牵头组织建立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统筹我市高中等学校和企业两种资源,发挥政府的组织协调优势、资源调控优势、公共管理优势,统筹规划产教融合,研究制定产教融合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校企合作中的实际困难,指导和协调校企合作的有序开展。对接适合专业,围绕海洋运输产业,与辽港集团仙人岛码头有限公司签订校企合作协议,建设营口船员培训中心并获交通部批准,填补营口盘锦两市无船员培养基地空白。围绕养老产业,新增养老服务、中医康养等15个专业,开展订单班培养,与海尔集团大连公司等企业合作,4个专业获省级首批“订单、定制、定向人才培养示范专业。创新校企合作办学机制,营口戏校与东北钢琴乐器有限公司合,在东北钢琴乐器有限公司开设3个中等职业教育专业。

二、推行产教融合鼓励校企深度合作

营口市农业工程学校与大连骏源海事服务有限公司开展船员专业股份合作办学、营口现代服务学校与辽宁点优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影像与影视专业混合所有制办学。成立产业学院、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培育产教融合企业10家,校企合作达400余家。2021年营口市获评“辽宁省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的市”。

三、积极构建校企“双主体”育人机制

开展校企联合招生招式,实现企业用工制度与党校招生制度有机衔接;统筹利用校企教学资源,构建高质量人才培养平台。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教育内容、评价体系,提高人才培养针对性。通过建立学校、学生与企业间的契约关系,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共赢局面。

四、积极建设和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

制定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和培育工作方案,建设培育一批能够深度参与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能够在我市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办学和深化改革中发挥重要主体作用,在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质量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产教融合型企业,推动我市重点产业领域深化产教融合。

五、建立校企合作“双师工作室”和现代学徒制平台

在企业设立劳模和技能大师工作室,传递工匠精神,传授职业知识,组织技术创新。在职业学校设立名师工作室,传递科学精神,传授专业知识,参与企业创新。支持学校与企业设立现代学徒制试点,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借鉴沈阳市先进经验,探索建立企业师傅认证体系,明确企业师傅的资格、责任、权利、待遇、培训等内容,引导职教学生向企业中的“能工巧匠”拜师学艺,通过企业跟岗训练、顶岗综合实习递进式技能培训,提高学生岗位技能。2021年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培养与认定工作,认定503名教师为营口市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57%。

下一步,创新职业院校办学体制机制,我局将出台《营口市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鼓励支持公办学校与企业实施多种形式的混合所有制办学,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增强职业教育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营口市总工会将推广创新工作室联盟,鼓励有条件的创新工作室联合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和专业科研机构,发挥协同创新作用,建立跨区域、跨行业、跨企业的产学研用一体化创新工作室联盟,帮助企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新产品研发。对成效显著、成绩突出的创新工作联盟给予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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