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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对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 满意度调查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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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从2022年8月18日0时至8月29日24时对营口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开展满意度调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问卷调查对象涉及4类人群:学生、教师、校级干部、社会人士(含家长)。在8月18日0时调查问卷正式开放后,调查对象通过扫描下方“营口市问卷调查二维码”,选择填答人所在的区县和各自身份(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教师、校级干部、社会人士),选择相应问卷填答。欢迎广大公众积极参与。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营口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2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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