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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营口市教育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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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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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动员大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的相关要求,以及市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整改意见,进一步打造有序、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市教育局起草了《营口市教育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为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本着公开透明、广泛参与的原则,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本调查起止日期为2023年3月21日—2023年4月19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信函或电子邮箱将意见反馈至营口市教育局,以单位名义反馈的,请在反馈意见后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请在反馈意见后注明姓名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傅 涛

电  话:0417-2998358

邮  箱:ykjyj2998000@sina.cn

地  址:营口市西市区新联大街东1号营口市教育局

邮  编:115000

附  件:《营口市教育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

附件

营口市教育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方案

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是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必须下好的先手棋,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动员大会精神,市委、市政府关于营商境建设的相关要求,以及市委第二巡察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整改意见,进一步打造有序、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结合全市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总体要求,立足市情教情,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聚焦我市群众最在意、师生最困扰、制约教育事业发展最突出的问题,积极优化教育营商环境,助推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强弱项、补短板、提质量”为目标,坚持以服务对象需求为导向,切实解决我市教育相关办事难问题;坚持对标对表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加大典型经验复制推广力度;牢固树立服务理念,切实解决“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等便利服务难题。全面提升我市教育服务满意度,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打造良好的教育营商环境。

三、工作举措

(一)凝聚优化教育系统营商环境的思想共识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执行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及《营口市营商环境优化行动方案》,坚决把优化教育系统营商环境作为推动营口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全面提高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员工对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认识,积极营造“营商环境就是我们自己”的良好氛围。

牵头领导:马松

牵头科室: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

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打造“履约践诺”的信用环境

1.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检查力度。坚决整治证照不全、超期收费、诚信缺失等突出问题,通过向社会公布“黑白名单”等一系列措施,全力推进教育系统信用工作的落实。

2.加大对在职教师的诚信教育。推进教师承诺制度的落实,坚决整治违规补课、乱收费、乱征订教辅材料等违规行为。

3.加强考生考前诚信教育。通过《致考生及家长的一封信》、走进直播间、与考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等形式,多渠道多形式不断加大考风考纪宣传力度,建立《考生诚信档案》,增强考生诚信意识。

牵头领导:班龙 邰颖 马松 崔玉琪

牵头科室:营口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组织宣传与思想政治工作科、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

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打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

1.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切实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基础重要作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工作,切实提升全市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

2.全面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安排专门工作部门负责此项工作,确保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将法律顾问制度落实到位。同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本地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法律顾问聘任工作做好指导、督促和协调工作。

3.全面加强法治副校长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法治副校长的任职条件、选聘方法、工作职责、日常管理等,逐步建章立制,使法治副校长的使用、管理等各个环节更为规范、完备,形成系统、统一和合理的制度。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作用,指导学校制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培训,协助有关部门、学校处理涉校涉生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师生合法权益。

牵头领导:马松 邰颖

牵头科室: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组织宣传与思想政治工作科

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打造文明规范的执法环境

1.加强教育行政执法检查。完善教育执法监督,依法认真处理教育行政复议、教育申诉案件,加强教育监察、教育审计和教育督导工作,强化内部监督体制,建立起立体、综合的教育执法监督体系。

2.加强对教育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推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3.强化教育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以精干的队伍保障教育行政执法与法治工作的全面有效开展,切实提高教育执法工作水平。

4.加强教育财会监督工作。严格遵守财经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加强教育经费统计与监测,提高教育经费执行效率。加大对学校经济活动的财务指导与监督,推进财会工作合法规范、扎实稳健、优质高效。

牵头领导:马松 李春雷 柳向晖

牵头科室: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计划财务审计基建科、学校安全管理科

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打造简约高效的教育监管环境

1.全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联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开展交叉互查专项行动,严查“黑班”及以非学科名义开展学科类培训的行为及消防安全等工作,规范有照有证机构办学行为,促进全地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行为共同提高。

2.全面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巩固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工作成果,围绕民办学校办学条件、招生入学、教育教学、财务监管、落实“双减”要求等内容,对民办教育学校开展全面排查,确保规范办学行为全面落实。

3.持续加强对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的整治力度。采取有力措施,通过有效手段全面加强对在职教师违规补课行为的治理,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

4.切实加强校园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经常性组织开展防火、防震等演练,宣传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5.切实加强食堂管理工作。市域内各学校要严格执行《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营口市中小学食堂管理办法(试行)》通知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把食品入口关;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持证上岗,遵守卫生操作规范;加强对校园超市的管理,禁止销售“三无”和过期变质食品,及时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隐患。

牵头领导:马松、班龙、李春雷、柳向晖

牵头科室: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义务教育科、学校安全管理科、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

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六)打造用心贴心的政务服务环境

1.持续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实行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就近入学,全面落实“阳光”分班,确保教育公平;全面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政府的公共资源服务功能,整合学校、家庭、社会各方面资源,解除群众后顾之忧,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教育发展成果;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改革随迁子女就学机制措施确保孩子享受平等受教育权利;加强对贫困家庭子女心理健康教育,建立贫困家庭子女安全保护预警与应急机制。

2.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对接“清北”等优质教育资源,实施强基计划,充分发挥名校、名师的示范引领作用,持续加大尖优生培养工作。

3.完善教师补充长效机制。实施“专项教师补充计划”,逐步补齐体音美、思政课学科教师缺口;积极参与实施省“特岗计划”,进一步补充农村教师;加大高校“直招”教师工作力度,拓宽“直招”教师范围,提升我市教师岗位吸引力;健全完善教师岗位职责考核机制,激发教师队伍活力。

4.全面推动职业教育现代化体系建设。坚持产业需求导向,对接营口主导产业、新兴产业,调整专业布局,打造市域产教联合体,构建我市职业教育与行业产业融通发展的生态系统,为营口振兴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牵头领导:班龙 柳向晖 杨金生

牵头科室:义务教育科、学前与高中教育科、干部人事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5.加快推进政务服务环境建设。进一步推动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全局政务服务事项统一管理、动态管理机制基本建立,现入驻市民服务大厅“应进必进”;政务服务中心实施综合窗口建设,跨省通办、一网通办、全程网办等能力显著增强,实现“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免证办、集成办”等更好办的服务形式,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牵头领导:马松

牵头科室: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

责任科室:局内各科室、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保障措施

(一)压紧压实责任,坚持高位推进。各责任领导要带头亲自抓,各责任科室(单位)要压紧压实工作职责,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做到责任上肩,牵头科室(单位)要主动作为,积极协调相关责任科室(单位),确保各项工作高位推进、落细落实。

(二)强化跟踪督办,力求取得实效。将优化教育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指标,设置服务热线和监督举报电话,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对政策举措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的区(单位)加以表彰和政策激励;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对照具体工作任务,及时跟踪、持续督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对不作为乱作为延误工作的要严肃问责,并形成跟踪问责的长效机制,为优化教育营商环境、为人民满意教育提供坚强保障。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通过报纸、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我市教育利民政策,利用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市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及时发布教育招生入学、各类考试、评先选优、招考招聘等信息,提高人民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通过滚动播出、人物访谈、专题通讯等形式,大力宣传报道我市教育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新进展、新动态以及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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