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3〕1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3〕8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要求,市教育局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2023年6月25日—2023年7月20日通过营口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3年7月20日,未收到反馈意见和建议。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