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营口市普通高中2024级学生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考查及英语口语考试实施方案

来源:教育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3-12

【字号:

分享:

全市各普通高中: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辽教发〔2019〕71号)、《辽宁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等科目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相关要求的通知》(辽教发〔2019〕72号)、《辽宁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物理实验操作等考查科目相关要求的通知》(辽教发〔2019〕73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营口市普通高中2024级学生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考查及英语口语考试实施方案》,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考查时间及方式

各普通高中化学实验和生物实验完成考查时间为6月底前,物理实验考查和英语口语考试完成时间为12月底前。

二、考查范围和内容

考查范围为《普通高中课程标准(2017版2020年修订)》课程内容中必修课程要求的学生必做实验。考查内容主要涉及学生在实验过程中所表现的理解学科知识、设计及实施实验方案、分析实验现象、处理实验数据、得出实验结论等方面的科学探究和实验操作能力以及对常规仪器的认知能力。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实验操作考查及英语口语考试的具体内容及评分细则将另行下发。

三、考试组织和实施

按照《辽宁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辽教发〔2019〕71号)“考查科目依据省统一要求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学校实施。”的精神,今后我市普通高中学生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考查及英语口语考试均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各普通高中具体实施,市教育局不再安排抽测环节。

(一)各学校应依据考试内容明确学生必做实验,认真做好考查前的准备工作。

(二)提前一周布置并开放考场,让学生了解实验考查的题目,进行复习、操作练习。考查前一天封闭考场,重新调试好实验仪器。

(三)每位学生在考查前15分钟进入实验室,考查时间为20分钟。

(四)实验考查按实验台分组进行,学生按照实验要求独立操作,并将实验数据、现象或图表及结论等,填写在考查试卷的指定位置。

(五)每位监考教师监考并评价10—15名学生,监考教师需依据《实验操作评分细则》逐项核对学生操作,根据学生的操作情况,当场做出成绩评定。

( 六)英语听力考查的考场布置和评分标准与高考听力考试标准一致。英语口语考查分组进行,学校英语教师两人组成一组,监考教师全程使用英语,一次考查一名学生(一名监考教师提问,一名教师依据《英语口语评分标准》评定成绩)。

四、成绩认定和呈现

(一)物理、化学和生物学三科实验操作考查和英语口语测试,成绩认定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二)成绩由监考教师根据考查内容表格中“评分点”现场评定。凡达到考查要求的记为“√”,未达到考查要求的记为“×”。考生在评分点中达标比例≥60%的记为“合格”,低于60%的记为不合格,不合格者参加补考,与学校下一届学生同步考查。

(三)各普通高中按照考查成绩汇总表(见附件)分学科汇总成绩后(以EXCEL和PDF电子版形式上报)报市教育局学前和高中教育科。化学实验和生物实验成绩上报时间为6月30日前,物理实验考查和英语口语考试成绩上报时间为12月31前。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普通高中要成立考查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制定本校具体实施方案和安全预案,安全预案需涵盖实验室安全规范、突发事件应急措施等内容,确保实验考查顺利进行。

(二)严格按要求实施考查。各普通高中要保存包括但不限于考查方案、安全预案、考查记录、过程照片视频、成绩评定等过程性材料,待市教育局抽检。

(三)强化实验考查管理。各普通高中要严肃考风考纪,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考生、监考教师考试违规、违法行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加强教学管理。各普通高中要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实验考查学科课程标准,确保课程开设质量,切实提高学生动手操作能力。

联系人:李继峰  联系电话:13940705071

电子邮箱:gz2998346@sina.com

附件:

营口市普通高中2024级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考查成绩汇总表

营口市教育局

2025年3月10日

附件:

营口市普通高中2024级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考查成绩汇总表

序号

学校

姓名

身份证号

学籍号

科目

成绩

备注

  • 附件:
  • 视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