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营口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及小康社会指标,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营口教育基本情况
营口市现有各级各类院校838所,全市在校学生总数29万人,教职工2.42万人。
其中,幼儿园550所,在园幼儿4.8万人,教职工3613人;小学164所(含2个教学点),在校学生11.1万人,教职工7964人;初中86所,在校学生6.2万人,教职工6357人;普通高中16所,在校学生3.28万人,教职工2864人;特殊教育学校4所,在校学生700人,教职工199人;独立建制的中等职业学校15所,在校学生1.8万人,教职工1669人;高等职业院校2所,在校学生1.5万人,教职工1090人;普通高等院校1所(营口理工学院),在校学生4031人(其中:理工学院2521人,营口大学园1510人)教职工413人。
(二)“十二五”时期营口市教育事业取得的成绩
“十二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教育系统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教育事业实现了全面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新贡献。
——学前教育实现快速发展。到2014年底,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幼儿园550所,其中公办园共有97所,比“十一五”期间增加了39所,在园幼儿4.8万人,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3%,比2010年提高了3%。评星定级幼儿园达60%。
——义务教育初步实现了较高水平的普及。到2014年底,初中阶段升学率稳步提升,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7.5%。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新进展。
——普通高中阶段教育进一步普及。到2014年底,全市有普通高中16所,在校生为3.28万人,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已高出全国平均水平。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达到8所,特色普通高中实验学校达到3所。
——职业教育整体水平稳步提升。到2014年底,全市中、高职院校在校生达到2.83万人,已建成、在建国家示范中、高等职业院校4所,中、高职毕业生稳定就业率保持在93%和90%以上。建设创新型实训基地19个,管理体制、办学体制改革取得突破。高等教育实现历史性突破。2013年教育部正式批准设置营口理工学院,目前在校生已三届共2521人。
——民办教育进入规范和内涵发展阶段。到2014年底,全市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含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382所,在校生总数达到57139人。民办教育管理制度日趋完善,独立学院转制工作取得重要成效。
——教师队伍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到2014年底,幼儿园专任教师达到3323人,专科以上学历达到67.68%;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专任教师分别达到7524人、5493人、2481人,学历达标率分别达到100%、99.38%和98.47%;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达到1205人,本科以上学历达到90%,中、高职“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比例分别为46%和64%。
——教育民生得到切实保障与改善。建立和完善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保障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学生和问题少年受教育权益,流动人口子女在流入地公办中小学就读,享受农村学生的免教科书费政策和城市学生的中考指标到校政策;建立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保障了8279名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教育综合改革不断深化。立德树人导向更加明确,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深入;优质资源覆盖面不断扩大;初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不断推进;中职毕业生和高职毕业生直通本科院校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建立了中职、高职、本科教育衔接机制,积极搭建人才成长的“立交桥”,实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
总体上看,《营口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确立的主要发展目标已基本实现,一些指标在全省保持较前排名,为“十三五”时期更好更快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十三五”时期我市教育事业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和我市全面振兴的冲刺期,“四个全面”国家战略和新一轮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实施,对我市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行动计划,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全面提升产业水平和竞争力,要求教育积极适应人才需求变化,推动高校发展,加大专业建设力度,实现高校和职业学校与我市发展需求紧密对接,大力培养创新创业人才,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为营口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人力支撑和智力保障。
当前,面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需求,教育还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突出表现在:
一是维护教育公平的压力仍很大。学前教育普及程度有待提高,普惠性、有质量的学前教育资源明显不足,政府、家庭合理分担学前教育成本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义务教育在城乡、区域和校际之间的差距仍然存在,农村教育相对薄弱;普通高中办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比较单一,多样、特色发展的格局还未形成。
二是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质量不高。创新创业教育理念相对滞后,与专业教育结合还不够紧密;教师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有待提高;实践平台尚不能满足创新创业教育需要,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是建设现代教育治理体系的任务十分艰巨。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协同推进管办评分离面临诸多障碍,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举办教育的政策不够完善,民办教育持续发展的动力不足。
今后一个时期,教育发展的基本矛盾是教育的服务能力还不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需要,教育资源供给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多样化需求。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构建开放、多元、包容的现代教育体系,着力提升教育服务营口快速发展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能力,是“十三五”期间我市教育面临的战略性任务。
二、“十三五”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紧紧抓住促进公平和提高质量两大任务,坚持立德树人,育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推进依法治教,统筹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为营口全面振兴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为建设和谐营口奠定基础。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6%,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9.5%;普及学前三年到高中阶段的15年教育,高等教育普及化程度进一步提升,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建成学习型社会。
五项重点工作:
一是教育公平水平大幅度提升。政府主导、多元参与、运行高效、覆盖和惠及全市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农村、基层、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基本公共服务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城乡之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逐步缩小,使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二是教育质量显著提高。学前教育保障幼儿快乐生活、健康成长;义务教育保障学生获得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素质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为学生提供优质、多样的教育选择;技术技能人才实现系统化培养,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稳步提高;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实现人人享受良好教育。
三是全面提高干部教师队伍素质。引导和帮助广大干部教师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人才观,加强干部教师思想道德建设和素质培训。坚持教育面向全体学生,以学生为中心,以教育教学为中心,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努力提高教育质量。
四是教育综合改革与开放取得重大突破。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深化,建立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教育开放程度全面提高,形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开放包容的办学体制和运行机制,基本实现教育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
五是教育服务营口振兴的能力显著增强。以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为导向,高校和职业院校积极与产业需求实现紧密对接,专业调整取得突破,使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高校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明显增强。
三、“十三五”时期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十三五”期间,要突出促进教育公平、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动高校稳步发展、加大专业调整力度和深化教育改革等重点,着力抓好九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为重点,构建大中小学有效衔接的德育体系
1.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
坚持德育为先,把德育贯穿到教书育人的各个环节。加强养成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中华文化传统教育,培养中小学生的理想信念、公民素质和健全人格。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合力育人机制,构建“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体系。
2. 加强职业院校德育工作
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融知识学习、技能培养和素质养成为一体,着力培养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的职业精神,服务学生成长成才成功。强化文化育人功能,建设特色鲜明的校园文化。
3.实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工程
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创新计划,建设学生真心喜爱、终身受益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广泛开展各类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加强诚信教育,健全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体系。实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计划,积极推进高校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二)以实现有质量的公平为着力点,大力提升基础教育发展水平
1.进一步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和质量提升。
合理布局和建设幼儿园。根据城镇化发展、适龄儿童数量变化和人口流动的实际,在城乡结合部等幼儿园短缺的地区新建幼儿园;合理利用中小学闲置校舍和其他公共资源改扩建幼儿园;城镇住宅小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幼儿园,并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举办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继续完善县、乡、村三级学前教育网络,保证每乡镇至少有1所标准化中心幼儿园,基本满足流动人口子女和留守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鼓励依托优质幼儿园建立0至3岁早期教育机构。大力推进幼儿园标准化建设,按照国家和省定办园标准和装备规范,不断提高幼儿园园舍、设备设施、玩教具和师资配备,到2020年,评星定级的幼儿园达到80%。
扩大普惠性幼儿园的覆盖面。到2020年,全市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学位覆盖率达到75 %。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鼓励优质公办幼儿园举办分园或合作办园;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集体办园可持续发展。认定一批普惠性民办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培训指导等方式,支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有质量和多样化服务。
2.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
大力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到2018年底,全市6个县(市、区,含开发区)全部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并通过省级人民政府认定;到2020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质量和水平取得新突破。
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努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基本消除县镇超大班额现象,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基本做到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加强农村教学点和寄宿制学校建设,保障教学点基本办学需求和满足寄宿学生学习、生活、文化、健身等需求。
均衡配置教师资源。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探索实施“县管校聘”师资队伍管理体制改革,实现教师资源在区域内统一调配。
完善义务教育学区制。探索学校联盟、名校办分校、教育集团等多种学区组织、管理和运行方式,逐步缩小校际间、城乡间的教育差距。
切实保障贫困家庭子女、留守儿童、随迁子女、孤儿和残障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和受教育的质量。将常住人口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财政保障范围,落实“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接受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免学费、免教科书费和在中考中享受省重点高中、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到校等政策。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加强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
全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学校内涵建设,提高课堂教学效率,面向全体学生,着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坚决整治公办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行为和校外文化课补习机构以及学校的违规办学行为,进一步优化教育环境,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探索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综合评价体系,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把学生的品德、学业和身心发展、兴趣爱好养成、学业负担状况等作为评价学校教育质量的主要内容。
3.促进普通高中优质、多样化发展。
全面提升普通高中质量。积极探索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模式。建设1-2所省级特色学校。深入实施一般普通高中质量提升项目,采取经费支持、政策倾斜、培训队伍等方式,确保已立项的4所学校落实工作任务,继续扶持其它一般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培养和建设普通高中教育教学典型学校,推广其改革成果和经验,到2020年,评选出2所教育教学典型校。
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加大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的开发力度,开设多元化的选修课程和多层次的必修课程,实施分层教学、走班制和学分制。鼓励学校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对学生心理、学业、生涯规划等方面的指导。
4.提升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水平。
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开展大课间和课外体育活动一体化的阳光体育运动。多种方式组织开展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开展中小学体育艺术教育示范县区等创优活动。制定加快艺术教育发展工作意见,改进美育教学,开展艺术活动,继续推动高雅艺术进校园。落实预防青少年近视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卫生防疫与食品安全工作,全面建成营养改善计划中心标准化食堂或标准化简易伙房。
5.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
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机制。切实执行国家《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继续实施辽宁省县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动态管理中小学人员编制,探索规模较小学校教职工编制核定的新办法。探索推行校长职级制。继续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完成农村中小学教师新一轮市级以上培训和中小学优秀校长、教师遴选培养培训计划,到2020年,对全体乡村教师校长进行至少360学时培训。
(三)以服务发展、促进就业为导向,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
1.进一步调整布局结构,优化资源配置。
优化院校布局结构。统筹规划实施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实现全市中职学校错位发展和特色发展。到2020年,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校调整到11所左右,高水平建设国家级、省级改革发展示范学校4所,高水平现代化中等职业学校1-2所。规范县级职业教育发展,构建“市县共建、两级共管”的办学格局,明确办学定位,实行分类指导。
优化专业布局结构。建立职业学校人才需求预测与专业设置对接机制,随产业发展动态调整专业设置。优先发展适应营口现代装备制造业、交通运输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能源产业、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发展需要的新兴产业,提升服务产业转型升级能力;重点加强服务金融、物流、商务、医疗、健康等领域的相关专业;重点支持城镇管理、乡村建设、社会保障、社区工作、老龄服务以及现代农业等领域的相关专业。到2020年,努力创建10-15个对接产业集群省级示范专业群,20个对接产业集群市级专业群;重点打造一批与营口支柱产业、高新产业发展相适应的产教深度融合、引领专业发展的品牌专业,其中专科层次5-8个、中职层次10-15个。
2.加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
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优化升级的要求,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职业教育需求,构建相互衔接,结构布局合理,普职沟通渗透,体制机制完善, 特色鲜明,体现终身教育理念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提高高等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完成营口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育教学改革,打造高水平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尽快与高等职业教育起点“2+2”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一体化分段培养试点院校对接。科学合理设置专业,健全专业随产业发展动态调整的机制,统筹中等与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 建立完善高等职业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加强中等职业学校与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的有机衔接,适度扩大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培养规模。鼓励和支持营口理工学院通过多种形式举办本科层次专业,逐步实现向应用技术类型高校转型,研究探索举办或合作举办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
完善职业教育人才多样化成长渠道。加强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加快与全省初中毕业起点“3+4”和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起点“2+2”本科职业教育培养试点院校的对接步伐,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高职、升本科,高职毕业生升本科、研究生的比例。
建立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互通发展机制,职业院校定期向普通中小学和社区教育机构开放实训基地。有条件的普通高中适当增加职业技术教育内容,探索建立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学分互认、学籍互转制度。
实施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衔接制度。全面推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畅通职业院校学生参加职业资格考核鉴定的渠道。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同推进“双证互通与转换”。
3.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加强德育工作。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创新德育工作形式和途径,丰富德育内容,改进和加强职业院校德育工作,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吸引力和感染力,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精湛专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加强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明确各级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的目标,把创新创业作为评价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探索职业院校与政府部门、企业和科研机构建立协同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新机制。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
积极推进现代学徒制。在坚持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基础上,探索构建校企一体化育人机制。建立校企“双元”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机制,实现学校与企业招生招工一体化、育人一体化,校企联合招生,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开发课程、共同制定学生评价与考核标准、进行双师教学与管理。
4.加快校长和“双师”结构教师队伍建设。
加强职业院校教师培养与培训。加大职业院校领导、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专兼职教师的培训培养力度,落实职业院校用人自主权,制定相关政策支持学校引进企业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等高技术技能人才,充实专业教师队伍,担任专兼职教师,建设“专、兼、聘”三结合的“双师”素质教学团队。建立职业院校教师到企业轮训制度,每5年轮训一次。2020年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具有“双师”素质的比例达到60%以上。
5.加强实践教学基地建设。
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鼓励职业院校整合升级现有实训基地资源,打造具有相对真实的生产场景,体现教学过程、生产过程、技术研发过程于一体的校内实训基地。创新实训基地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形成基地建设、实训教学、生产服务、经营管理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
“十三五”期间完成营口中职园建设,依托职业教育园区或职业教育集团,建设1-2个对接产业集群(园区)需求,中高职院校充分共享,专门化、开放化、有特色的公共实训基地。重点建成10个装备完善、管理规范、满足教学需求,具备教学、培训、技能鉴定和生产等多种功能的市级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支持职业院校积极创建省级创新型实训基地。
6.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
加大对职教集团扶持力度,鼓励多元主体组建职业教育集团,支持职业院校与市内外行业组织和骨干企业组建跨区域、跨行业的职业教育集团。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围绕我市支柱产业,大力推进以产业为纽带,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城乡结合、中高职协调发展的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加强职业教育园区建设,推进职教园区、产业园区、城市新区融合发展,为职教集团的建设和发展搭建平台,实现职业院校、行业组织、企业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发展。
(四)大力推进高等教育质量的提高。
加强营口理工学院建设,努力将其办成初具特色的应用技术大学。探索实践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等协同培养人才的体制机制。到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结构更加合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机制更加完善,实践教育基地、生产化实习实训基地和技术服务平台满足教学需要,“双师型”教师队伍满足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高等教育服务社会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加大专业结构调整的力度。建立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专业体系。打造一批营口急需、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应用型专业集群。
(五)以加强资源开发为着力点,大力发展继续教育
1. 创新发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
以人力资源再开发为核心,大力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稳步发展学历继续教育、加强老年教育,创新企业教育。广泛开展社区和家庭教育,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到2020年,依托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职业院校、中等职业院校、社区学院,建设1-2个示范性社区继续教育中心;市、区(县)、街道(镇乡)三级普遍建立老年大学和家长学校;实现从业人员继续教育达到40万人次,城镇居民社区教育覆盖率达到70%,农村居民社区教育覆盖率达到60%,老年教育覆盖率达到70%。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城市工作,支持鼓励县级城市开展创建工作。
2.推进学校教育资源面向社会开放
以国民教育体系为依托,开发整合终身学习资源。引导和支持各级各类学校面向社会开放学习资源,完善各级各类学校举办继续教育的政策支持和体制保障。鼓励职业院校利用优质教学资源服务社会,承接面向劳动力人口的继续教育,全面提升人力资源能力,服务产业优化升级和东北老工业基地再振兴。
3. 建设继续教育数字化学习平台
以学习型城市和智慧型城市建设为载体,建立互联网、移动电话、数字电视等多网合一、优势互补的远程学习网络、服务平台和学习资源库,拓展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加强公共学习服务平台建设和开放大学建设,加强对农村、边远地区现代远程教育的基础建设与服务支持。加强大规模开放在线课程的开发力度,降低在线学习成本,优化数字学习环境,加强学习质量保障,满足广大学习者的个性化学习需求。
(六)大力支持民族教育发展
全面提高少数民族教育发展水平。进一步加大对民族教育支持力度,加快少数民族学校标准化建设。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加强教育对口支援工作,办好内地民族班。
全面提高少数民族双语教学质量。加快发展少数民族幼儿园和少数民族学校的双语教育。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学校双语教师配备。加大对少数民族双语师资的培养培训力度。
(七)积极推进特殊教育发展
落实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全面推进全纳教育,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到2020年,全省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95%以上,其他残疾人受教育机会明显增加。
进一步完善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服务为补充的特殊教育体系。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努力实现在30万人口以上、残疾儿童少年数量较多的县(市、区)特殊教育学校全覆盖。积极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进一步完善覆盖全体残疾学生的资助体系。积极开展医教结合实验。大力推进残疾人职业教育,逐步建立教育、培训、实习、就业“一条龙”服务的办学模式。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合理确定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培养师范生的全纳教育理念和专业能力。
(八)积极构建现代教育治理体系,提升教育发展活力
1.推进管办评分离。
以落实学校办学主体地位、激发学校办学活力为核心任务,按省里要求,坚持权责统一、统筹兼顾、放管结合和有序推进的原则,加大政府简政放权力度,制定教育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向社会全面公开教育部门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通过章程制定,进一步健全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办学自主权的实施机制;通过完善法律救济机制,切实维护学校、师生合法权益;支持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规范开展教育评价,鼓励成立教育评价行业组织,发挥其在评价机构的资格准入、业务指导、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2.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统筹规划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的发展。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特别是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形成质量高、特色鲜明、能够基本满足群众选择性教育需求的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发展格局。坚持高标准、高质量、有特色的原则,鼓励社会资金投入举办多样化、可选择的民办高中。引导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兴办职业教育,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建设规范有序的民办非学历教育市场,积极鼓励和促进教育消费。
稳妥实施营利与非营利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制度,并分类制定有差别的扶持政策。进一步开放教育准入领域,吸引大型国有企业、社会力量和外资以多种方式参与办学。健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制度。适时建立非营利民办学校生均经费补助政策。
坚持鼓励办学与监督管理并重,依法依规推进民办学校规范管理和服务工作。推进民办学校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建立民办学校评价机制。加强招生、收费、教学、财务、学校治理等方面的监管,建立健全民办学校办学风险防范和化解机制。
(九)加快信息化队伍建设,大力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
大力加强基础教育信息化建设,完善基础教育信息化设施,加快原有基础设施的升级换代,充分利用现有公共通信传输资源,进一步实现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的宽带接入和网络提速。建设、应用和共享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形成覆盖全省的基础教育管理网络平台和教育资源共享平台。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落实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加强数字化幼儿园和校园建设。开展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实验区和现代教育技术实验校建设。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
支持职业院校开发数字化优质教学资源,重点建设仿真实训基地、网络教室、远程教育培训中心、多媒体应用中心等数字化场所和设施。创新"互联网+职业教育"新理念,推动互联网模式下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资源建设,推行信息化教学手段。建立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标准及培训考核机制,全面提升职业教育教师和管理者信息化应用能力。
推进高等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结合物联网技术发展积极开发各种智能化教学环境,探索在信息化条件下建立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学新模式;鼓励各校选用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建设大型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库,推进资源的共享、共建。
大力提升教师应用信息化技术进行教育教学的能力,建立和完善各级各类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造就一支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专业队伍、管理队伍,为教育信息化的普及应用提供人才支持,不断提升教育信息化领导力。
四、保障措施
(一)实现教育优先发展
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要求我们必须坚持以“四个全面”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切实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全面推进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加速教育现代化建设。优先发展教育,既是当前客观现实的选择,也是建设小康营口,实现营口全面振兴的迫切需要。必须站在全局和长远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优先发展教育在推动营口快速发展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要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体制环境和政策环境,保证教育适度超前发展。
(二)完善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
进一步明确公共教育服务职责,完善各级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保障学校办学经费的稳定来源。根据国家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和教育教学基本需要,制定、完善并逐步提高区域内各级学校学生人均经费基本标准和学生人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实行根据不同类型学校、不同专业办学成本按在校生人数拨款机制。
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严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举债建设。探索建立教育经费可携带支持机制,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教育经费支持力度,统筹好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对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由公共财政按照同类公办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拨付教育经费。
非义务教育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学前教育建立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负担的投入机制。普通高中实行以财政投入为主、其他渠道筹措经费为辅的机制。中等职业教育实行政府、行业、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依法筹集经费的机制。高等教育实行以举办者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完善捐赠教育激励机制,鼓励社会资金进入教育领域。落实国务院全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扶困助学体系。
(三)加强依法治教
根据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大教育执法和执法监督力度,加强教育行政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培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学校章程建设,促进依法办学、从严治校
(四)加强教育督导
贯彻落实《教育督导条例》,积极构建建立和完善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制度体系。强化对政策执行的监督、指导和服务,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运行的教育行政管理机制,为科学决策、有效管理、改进教育教学提供依据和支撑,从而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五)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深入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加强对学校综治、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安全稳定体系和长效机制建设,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处置机制,依法保障校园和谐稳定。切实履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和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安全教育水平和学校安全管理能力。全面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导手册》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提高学校人防、物防和技防水平。加强校园和周边环境治安综合治理,推动学校与相关部门和社区的合作,建设平安校园。
(六)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全力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强化高校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实施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援助工程,做好就业状况动态监测,继续发布就业质量报告,加强大学生创业创新教育和自主创业工作,通过提供创业服务,落实创业扶持政策,提升创业能力,逐步提高高校毕业生创业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