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县域普通高中(县级市举办的普通高中,以下简称“县中”)建设的决策部署,切实解决我市县中发展存在的问题与困难,整体提升全市县中办学水平,满足广大农村学生对接受更好教育的美好期盼,加大县中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乡村振兴的支撑引领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二、政策依据
1.教育部等九部门《“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教基〔2021〕8号)
2.辽宁省教育厅等十部门《辽宁省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2022-2025年)》(辽教发〔2022〕14号)
三、重点任务
(一)深化招生管理改革
全面推进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考试招生录取模式,着力构建规范有序和监督有力的招生机制。坚决杜绝普通高中擅自跨区域争抢生源现象,防止县中生源流失,维护良好教育生态。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全面落实普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加大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优化教师队伍学科结构,满足实施选课走班教学后的新需求。提高普通高中校长教师管理水平,促进优秀人才合理流动,防止县中优秀人才流失。加强县中教师专项培训,保障教师待遇,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相对稳定的县中教师队伍。
(三)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全面改善办学条件,有效控制大规模学校,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展小班教学。加强学科教室、心理训练室、创新实验室、社团活动室、实验设备与信息化教学条件建设。加强学校文化建设,改善学校食宿卫生等生活条件,提高学校办学基础能力,创造良好育人环境。
(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大力推进优秀教学成果应用,完善选课走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生发展指导,充分发挥生涯规划教师对学生成长的指导作用。充分利用农业农村资源,加强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形成具有鲜明县域特色的普通高中育人模式。
四、政策举措
(一)推进“阳光招生”工程
强化招生管理市级统筹和县级落实的责任,积极推进“阳光招生”工程,着力构建规范有序和监督有力的招生机制。充分发挥营口市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录取网络平台作用,全市普通高中、综合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五年制师范教育专业)招生均须同步网上报名、网上填报志愿和网上录取。地处县域(不设区的市)的公办普通高中应在本县域内招生;地处设区市城区的公办普通高中应在所属行政区或若干城区内招生;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按省教育厅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执行。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管理,招生范围应与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范围保持一致。到2024年,全面实现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加大招生工作监管力度,严格查处违规招生行为。严格落实《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工作的意见》(辽教发〔2013〕87号),加强普通高中学籍管理。
(二)启动教师护航工程
全面落实普通高中教职工编制标准,加大编制统筹调配力度,优化教师配备结构。及时补充县中所需教师,严禁长期空编和有编不补,抓紧完成挤占县中教职工编制、长期借用县中教师或公办教师在民办学校任教问题整改。根据我省高考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学生选课实际和学科教师结构变化,通过统筹调配师资、跨校兼课、教师走教等方式,优化学科教师资源配置,着力解决县中教师学科性、结构性缺员问题。促进优秀校长教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合理流动,对未经组织人事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恶意从县中学校抢挖人才的,停止学校各类评优评先资格,防止县中优秀人才流失。合理核定县中绩效工资总量,绩效工资内部分配向优秀人才倾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切实增强县中教师教书育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加强县中校长教师专项培训,提升校长教师管理水平,定期选送县中校长到域外强校学习、交流、跟岗、锻炼。健全省、市、县、校四级联动的培训体系,用两年时间完成县中校长全员轮训,用三年时间完成县中骨干教师专题培训和县中教师全员培训。营口市教师进修学院加强对县中教育教学工作的研究与指导,为县中教师专业成长和教育教学改革提供有力支撑与服务。
(三)实施县中托管帮扶工程
以市为单位构建优质高中与薄弱县中协同发展机制,结合实际采取人员互派、联合教研、共享资源等方式进行对口支援。发挥好营口市优质普通高中联盟和营口市普通高中协作体作用,推进全市高中整体办学质量提升。鼓励和支持县中薄弱校积极申报国家县中托管帮扶项目校,充分利用托管高校优质教育资源,在教师招聘、师资培训、教学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形成有效托管帮扶机制,加快整体提升县中办学水平。鼓励和支持优质县中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联合育人联合育人,加强发展协作,进一步扩宽范围、改进方式、打造范例。推动县中落实《营口市基础教育纵向集团化办学实施意见》(营教发〔2022〕25号),探索实践高、初、小纵向集团化办学模式。
(四)改善县中办学条件
要适应辽宁省高考综合改革和高中育人方式改革需要,改善县中办学条件。按照国家修订的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全面改善县中办学条件,指导县(市)“一校一案”制定本地县中标准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县中学校规模控制在3000人以下,班额控制在50人以下。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实施小班化教学,坚决防止出现新的大规模学校和大班额。优化校舍资源配置和功能结构,加强学科教室、心理训练室、创新实验室、社团活动室、实验设备与信息化教学条件建设,完善线上教育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保障体系,实现县中网络联接全覆盖。改善学校食宿卫生等生活条件,提高学校办学基础能力,创造良好育人环境。
要进一步加大普通高中教育投入力度,并向县中倾斜。要科学核定普通高中办学成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建立完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学费标准定期动态调整机制,适时提高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水平,要确保县中生均公用经费足额拨付到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截留、挪用。继续实施好国家助学金和免学杂费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五)推进特色高中建设工程
深入实施辽宁省特色普通高中建设项目,进一步推进特色普通高中建设。围绕德育、科技、人文、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国际交流合作7个领域,着力打造学校特色品牌项目和标志性成果。到2025年,70%县中创建成为辽宁省特色普通高中。
(六)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工程
深入实施新课程新教材,积极参与“辽宁省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示范校”遴选工作。严格执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将学校是否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艺术、综合实践活动和理化生实验等课程纳入教育督导内容。加强教学常规管理,严格落实《营口市普通高中教学常规管理实施意见(试行)》(营教发〔2022〕28号)。充分发挥课堂育人的主阵地作用,积极探索基于情境、问题导向的自主、合作、探究式课堂教学,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培养学生学习能力。加快建立健全普通高中教育评价制度,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出台《营口市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实施方案》。大力推进优秀教学成果应用,完善选课走班、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创新课堂教学组织形式,拓宽综合实践渠道,强化综合素质培养。依托大数据分析和智能网络平台,用好覆盖全省县中涵盖综合素质评价、学籍管理、学业质量监测、选课走班、生涯指导、教学资源等方面内容的“综合资源+信息技术”数字化信息平台,实现互联网资源互通,打造同步课堂,有效提升教学效率和教育质量,带动县中教育教学质量整体提升。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党的领导
要高度重视县中发展提升工作,切实落实党委政府责任,把县中发展提升工作作为推进区域教育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举措,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县中发展提升计划,积极推动解决县中发展提升面临的突出问题。要树立正确政绩观,不得给县中下达升学指标或单纯以高考升学率考核评价学校和校长、教师。要加强党对县中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推动建立中小学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创造性,为加快县中发展提升提供坚强的政治和人才保障。
(二)明确部门职责分工
教育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会同有关部门推动落实好各项任务举措。各有关部门要把县中发展纳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财政部门要健全普通高中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支持县中及时补充教师,完善县中教师待遇保障和激励机制,落实相关人才政策。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按照国家修订的普通高中学校建设标准,继续实施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项目,重点支持改善县中基本办学条件,加快推进县中学校标准化建设。
(三)强化督导考核评价
市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将开展县中发展提升情况专项督导,将其作为评价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重要内容,重点检查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县中教师配备、生均公用经费保障、学校办学条件改善、大班额和大规模学校、特色学校建设、办学质量提升等方面情况,建立县中发展提升情况跟踪督导机制,对督导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强化问责。
(四)大力营造良好环境
要提高对县中发展提升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对县中发展提升工作的宣传力度。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以及新兴媒体,深入宣传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家教育改革发展战略部署,推动树立素质教育观念,严禁炒作高考升学率和高考状元。要及时总结宣传县中发展提升的典型经验和有益做法,大力营造县中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良好氛围。
解读单位:营口市教育局学前与高中教育科
解读人:李继峰
解读办公电话:0417-2998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