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各单位:
为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关于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做好当前工作的任务分解 》(营政办公开〔2023〕9号)文件要求,结合市教育局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以下简称“三年行动”),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现将当前重点任务分解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教育强市,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奋力开创营口教育发展新局面,全力推动营口教育高质量发展,为实现营口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告捷作出教育贡献。
二、工作内容
1.提升政策解读工作水平。深入落实《政策文件解读工作规范(试行)》,严格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原则,丰富解读形式,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持续加强各类政策文件文字解读质量,全面准确传递政策意图。印发的政策文件做到图解全覆盖。创新政策解读方式,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营口访谈、政务微博等方式开展政策解读,以动漫短视频形式做好“一类事”政策解读。政策解读要让群众听得懂、能认同,引导预期、凝聚共识。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积极运用图标图解、影音资料、专题访谈、动漫动画等更加直观的形式对文件进行解读。履行好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通过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吹风会、网上访谈等多种形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清楚,避免误解误读。
〔责任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市招考办〕
2.全面公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要按照司法行政机关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认定的指导意见,对已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再梳理再清理,并将梳理完成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
〔责任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市招考办〕
3.持续加强三年行动相关信息公开。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把实施三年行动同做好当前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要开设专题专栏,集中公开落实三年行动方案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信息,及时发布工作进展、重大活动、典型经验等信息,积极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责任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市招考办〕
4.规范政策文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工作。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认真落实《辽宁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营口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营口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规则》等文件精神,凡应认定为主动公开的政策文件,应当在决策前通过营口市教育局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鼓励公众参与决策,有力提升决策效率。其中,拟以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应通过营口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征求社会意见;拟以市教育局名义印发的,应通过营口市教育局网站征求社会意见。对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企业现实利益、需要全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决策,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在决策前要通过营口市人民政府网站或营口市教育局网站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并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意见征集时间不少于30日。
〔责任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各单位〕
5.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深入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指导各县(市)区教育局对照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依托各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栏目,完善公开内容。开展抽查检查,杜绝事项目录与公开内容不一致问题。局机关各科室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业务指导。
〔责任部门:局机关各科室〕
6.稳步推进公共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国家部委出台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深入推进教育系统信息公开,以有力有效的信息公开,助力监督管理的强化和服务水平的提升。加快对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制度的落实,重点围绕招生、入学、学区划分、中考、高考、财务信息、校园安全、学生资助和教育规划信息等方面涉及教育工作的民生信息发布,积极回应学生、家长和群众关切的热点、重点问题。动态更新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做到及时、透明、公开,便于群众及时查询。
〔责任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各单位〕
7.发挥政府信息公开联系电话作用。主动公开市教育局政务公开电话,畅通监督举报投诉渠道,公示监督举报电话,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依托12345热线平台等,及时回应和解决“堵点”问题。同时,各科室、各单位要做好群众来电咨询解答工作,围绕教育系统民生工程、重点问题、难点问题及招生、入学、考试等热点问题进行耐心细致解答,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责任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市教师进修学院、市招考办〕
8.提高政务新媒体管理水平。准确把握政务新媒体发展面临的新形势,严格落实管办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加强常态化监管。加强政务信息梳理、分类、提炼、精简,丰富政务公开载体,通过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动漫等适宜移动端传播的新形式予以展现,做好互动服务。
〔责任部门:组织宣传与思想政治工作科〕
9.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制度。规范执行公开前各项审查程序,健全完善认定流程,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建立健全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更新管理机制,定期清理已经过时、失效的内容,避免散乱无序,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不得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
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责任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各单位〕
10.务实推进实体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依托营口市市民服务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实体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为基层群众提供政府信息现场网上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政策咨询解读等服务,实现线下公开和线下办事顺畅对接。
〔责任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市招考办〕
三、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各单位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回应”的原则,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在发布重大政策的同时做好解读工作,主动解疑释惑,积极引导舆论,有效管理预期。充分评估政策本身可能带来的各种影响,以及时机和形势可能产生的附加作用,避免发生误解误读。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前瞻性做好引导工作,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关切,营造良好氛围。
2.有效改进工作作风。办公室牵头负责市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进一步加强对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各单位业务工作的指导,主动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疑难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计划财务审计基建科要做好政务公开相关经费保障工作。
3.认真做好工作落实。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各单位要对照任务分解中提出的工作任务,认真落实,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逐项推动落实,未完成的要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