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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营口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5-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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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市教师进修学院、市招考办、市直有关学校: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部署要求,统筹推进全市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做好2025年全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考试工作(以下简称“中考”),依据《关于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2023〕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1〕1号)和《关于开展综合高中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辽教通〔2025〕163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招生计划

市及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建立基础教育各学段学龄人口变化监测预警制度,充分考虑近期和中长期属地初中毕业生数量变化情况,深入挖掘优质普通高中教育资源潜力,增加学位供给。要认真落实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政策,确保分配比例不低于60%。严格落实属地招生政策,除体育、艺术和小语种类型可在全市范围招生外,地处县域(不设区的市)的高中阶段学校(注册普通高中学籍)应在本县域内招生;地处设区的市城区的高中阶段学校(注册普通高中学籍)应在所在区或若干城区内招生。

(一)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全市普通高中计划招生11350人。

1.市直6所普通高中计划招生2600人。其中,公办普通高中计划招生2200人。营口市中音综合高级中学(民办)计划招生400人,其中,计划在市直和老边区招生320人,计划在鲅鱼圈区招生80人。(招生办法详见附件1)

2.鲅鱼圈区4所普通高中计划招生3480人。其中,公办普通高中计划招生2800人。营口市上善高级中学(民办)计划招生680人,其中,计划在鲅鱼圈区招生530人,计划在市直和老边区招生150人。

3.盖州市2所普通高中计划招生2000人。

4.大石桥市5所普通高中计划招生3270人。其中,公办普通高中计划招生2670人。营口信威学校(民办)计划招生600人,其中,计划在大石桥市招生400人,计划在全市招收体育类特长生35人、艺术类特长生30人和日语类零起点教学普通高中生135人。

(二)综合高中招生计划

全市综合高中计划招生500人(注册普通高中学籍)。

市直2所综合高中计划招生200人。其中,营口市戏曲学校计划招生100人,计划在市直和老边区招生50人,计划在鲅鱼圈区招生50人;营口市现代服务学校计划招生100人,计划在市直和老边区招生50人,计划在鲅鱼圈区招生50人。鲅鱼圈区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盖州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大石桥市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分别在属地计划招生100人。

(三)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以下同)招生计划

中等职业学校计划招生6270人。

具体招生专业计划按照《2025年营口市职业院校(初中起点)招生目录》(详见附件2)执行。中等职业学校不再开设职普融通实验班。

(四)高等职业院校招生计划

初中起点师范类五年制高职(五年一贯制办学模式,以下同)、初中起点非师范类五年制高职(3+2办学模式,以下同)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省招考办文件执行。

二、报名及填报志愿

(一)报名资格。营口市2025年初中在籍应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考试。非应届社会考生需在户籍所在地的市或县(市)区招考办报名,不允许报考普通高中。落实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中考政策。中考报名考试费按《关于初中毕业升学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辽价函〔2005〕85号)规定标准收取。

(二)报名平台。普通高中、综合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初中起点师范类五年制高职报名、志愿填报等工作在营口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平台统一组织开展。初中起点非师范类五年制高职报名、填报志愿按照省招考办文件要求落实,由市及县(市)区招考办另行通知。

(三)批次设置。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根据属地高中阶段学校办学实际,科学合理设置属地中考志愿批次。营口市第二高级中学体育类特长生、营口信威学校体育艺术类特长生和营口开发区第二高级中学体育艺术类特长生在全市招生,列入全市提前录取志愿批次(详见附件3、4、5)。营口市中音综合高级中学在鲅鱼圈区招生、营口市上善高级中学在市直和老边区招生、营口信威学校在全市招收日语类零起点教学普通高中生列入民办高中阶段学校(注册普通高中学籍)统招志愿批次。继续设置优质普通高中“强基实验班”招生计划,列入属地招生提前录取批次。沈阳市第一中学航空实验班、大连二十三中海军航空实验班志愿由招生单位单独组织填报(以上述学校招生简章为准)。市直及相关县(市)区具体志愿批次设置详见属地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办法。

(四)志愿确认。市及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初中学校应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政策解读和宣传指导。考生及家长应按规定时间、规定系统填写报名和志愿等信息。各初中学校统一打印考生志愿表(一式2份),经家长和考生确认签字后,不得修改,分别由家长和初中学校各留存1份。因考生及家长疏漏或失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考试

(一)考试科目设置、考试时间和方式

1.考试科目设置

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口语考试)、物理(含实验操作)、化学(含实验操作)、历史、道德与法治、地理、生物学(含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劳动等13门课程为考试科目。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作为考查科目。

2.分值呈现

(1)分值呈现科目。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90分笔试+30分听力口语考试)、物理90分(80分笔试+10分实验操作)、化学60分(50分笔试+10分实验操作)、历史70分、道德与法治70分、地理40分、生物学40分(30分笔试+10分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60分(30分过程性评价+30分终结性评价),总分为790分。

(2)等级呈现科目。音乐、美术、劳动科目成绩采取A、B、C、D四个等级形式呈现。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地方课程、校本课程成绩以“合格”或“不合格”呈现。

3.全省统一命题科目考试时间安排

九年级考试时间

6月21日:

09:00—11:30   语文

15:00—17:00   数学

6月22日:

09:00—11:30   物理和化学

15:00—16:30   外语

6月23日:

09:00—11:30   历史和道德与法治

八年级考试时间

6月23日:

15:00—16:30   地理和生物学

若有调整,具体时间按照省教育厅、省招考办规定执行。

4.考试方式

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科目实行闭卷纸笔考试;历史、道德与法治、地理、生物学科目实行开卷纸笔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目加试实验操作,外语加试听力口语考试;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劳动教育采取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5.面试及加试

高职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的面试、加试工作由招生学校负责组织。面试、加试工作结束一周内,招生学校须将面试、加试合格名册报市招考办。

(二)相关规定

1.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按照《关于印发<2025年营口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营教发〔2025〕1 号)文件执行。

2.外语听力口语考试。按照《关于印发<2025年营口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英语听力口语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营教发〔2025〕2号)执行。

3.体育与健康考试。按照《关于印发<营口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营教发〔2022〕26号)《关于调整营口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终结性评价基础体能考试评分标准的通知》(营教发〔2024〕7号)执行。

4.音乐、美术、劳动考试。按照《关于印发<营口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音乐美术考试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营教发〔2022〕27号)和《营口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劳动课程评价方案(试行)》(营教发〔2023〕5号)执行。

5.综合实践活动、信息科技、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等评价工作。按照《关于印发<营口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信息科技课程考查实施方案(试行)>等4个方案的通知》(营教发〔2023〕30号)文件执行。由学校组织实施,评价结果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考生限报普通高中。

(三)命题

命题采取省级统筹,省、市分级负责方式进行。语文、数学、外语(不含听力口语考试)、物理(不含实验操作)、化学(不含实验操作)、历史、道德与法治、地理、生物学(不含实验操作)科目,由省招考办组织命题。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和外语听力口语考试,由市教育局组织统一命题。

(四)统考科目组织与实施

市及各县(市)区教育局、招考办应严格落实辽宁省2025年考务实施细则等有关中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各项方案预案,确保考试安全、有序进行。统考科目考试组织和实施相关文件另发。

四、阅卷

阅卷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各县(市)区教育局具体实施。根据参考答案、评分参考制订评分细则,实行计算机网上阅卷。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严格按照网上阅卷有关工作要求和办法组织实施,采取切实措施加强阅卷工作管理,确保过程安全、结果准确。阅卷结束后,全市统一发布考试成绩。

五、加分和录取

(一)加分政策

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落实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援藏干部(援藏期间)子女、援疆干部(援疆期间)子女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及2020年公安部门支援湖北的工作人员子女以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教育优待政策。符合加分条件的,由相关单位进行审核认定并公示5日后,将公示等相关材料报送市教育局。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政策,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对因享受加分政策取得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的考生实行计划单列。

(二)录取

高中阶段学校(除技工学校)录取工作由市及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技工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录取按照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当考生总成绩(含文化课总成绩、体育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不得出现成绩并列录取。

营口市第二高级中学体育类特长生、营口信威学校体育艺术类特长生和营口开发区第二高级中学体育艺术类特长生志愿列入全市提前录取批次,依据3所学校特长生招生考试方案,由市教育局统一录取。营口市中音综合高级中学在鲅鱼圈区招生、营口市上善高级中学在市直和老边区招生、营口信威学校在全市招收日语类零起点教学普通高中生的民办高中阶段学校(注册普通高中学籍)统招志愿批次,由市教育局统一录取。沈阳市第一中学航空实验班、大连二十三中海军航空实验班志愿批次由招生单位单独录取。若全市普通高中录取结果发布后上述两所学校才在我市开展录取,且考生已同时被属地普通高中和上述两所学校之一录取,考生可自愿选择到上述两所学校之一就读,同时考生被属地普通高中录取所占的招生计划不再递补录取。

市直及相关县(市)区具体录取方式详见属地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办法。

初中起点非师范类五年制高职录取工作由省招考办组织实施,以语文、数学、外语、体育四科总成绩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并按照成绩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初中起点师范类高职录取工作由市招考办组织实施,以考生各科总成绩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并按照成绩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录取结束后,高一新生电子学籍须于9月30日前完成注册、审核、确认并上报省教育厅备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不予办理学籍。学籍注册后,高一新生必须在录取学校就读。坚决杜绝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现象。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按照学籍管理规定注销其学籍,同时追究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和班主任责任。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考机构要在属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从严从实做好中考组织管理工作。要建立各环节风险梳理和排查机制,完善防范招生考试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确保出现突发情况后的快速反应和应急措施到位。重大事件处置决策要向属地党委政府请示汇报,第一时间向市招考委及市教育局报告。

(二)规范组考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考机构要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协调配合、科学高效、公正透明的管理工作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强化考试招生各个环节的保障措施,确保考试平稳、有序、安全。

(三)实施阳光招生。各县(市)区招生计划、录取办法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各高中阶段学校要制定招生简章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后通过官方网站、新媒体和主流媒体向社会公布。要认真落实属地中考工作的监管责任,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报名、考试、录取全过程监督。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和综合高中)录取结束后,不再进行补录。中等职业学校可通过注册入学(持户口本、初中毕业证书)方式开展补录。严禁各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招收借读生、收取借读费。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考机构要积极做好宣传引导,着力宣传促进教育公平的具体举措,引导广大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念,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充分利用新闻通气会等方式及报纸、广播、电视台、网站等媒体,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共同维护风清气正、阳光公平的教育生态。要规范中考成绩发布管理,坚持正确育人导向,严禁以任何方式宣传炒作“中考状元”“中考喜报”“中考升学率”“高分考生”等信息。

(五)选科分班工作。选科工作是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普通高中新生升学和发展。新生入校后选科分班时,各普通高中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新生选科指导工作。各普通高中要按照有利于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平稳有序和新生学业水平发展的原则,结合本校实际,依据新生入校后全市统一组织的3次质量监测成绩,制定可进可出的动态调整机制,自主确定分层次教学选科走班政策。新生选定科目后,确因学力不足需要调整选考科目的,经学生和家长申请,学校应及时予以帮助调整,但不得跨层次调整。各普通高中新生选科分班办法须于全市中考考生正式填报志愿前面向考生和家长公布,一经公布不得随意变更。

附件:

1.2025年营口市市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办法

2.2025年营口市职业院校(初中起点)招生目录

3.2025年营口市第二高级中学体育类特长生招生考试方案

4.2025年营口信威学校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招生考试方案

5.2025年营口开发区第二高级中学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招生考试方案

6.营口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

营口市教育局

2025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2025年营口市市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办法.doc
附件2--2025年营口市职院校(初中起点)招生目录.pdf
附件3--2025年营口市第二高级中学体育特长生招生考试方案.doc
附件4--2025年营口信威学校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招生考试方案.doc
附件5--2025年营口开发区第二高级中学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招生考试方案(2).docx
附件6--营口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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